Tin Oi' s blog

Wednesday, April 27, 2005

一個不算過份的請求, 為什麼也不肯做……
你上星期也答應過我會買給我的, 而我也真的相信你會。
我有以為過, 你是為了想去買才要約在九龍塘, 經過又一城, 我甚至以為, 你比我早到, 可能你已去買了。 可惜原來一點關係都沒有, 你根本沒這個打算。
就不過是在2/F, 只要搭 lift 就到了, 其實也不算太哂時間吖……
我這兩天不開心, 你當安慰我也好, 氹我開心也好, 都算有去買的理由吧。
你自動去買來送給我, 跟我捉你走入去, 再拉你去俾錢是有很大分別的, 你沒有不懂的道理。
我真的覺得那東西好可愛, 我早就想要, 而且說過想要。
隔了這麼久, 現在又再有得賣, 我開口要你買其實已經好唔值錢, 如果要我迫你買, 還有什麼意思?
你令我太唔開心了。

1 Comments:

  • At 9:47 PM, Blogger Reeve said…

    你不是已經自己買了朵嗎?
    我也買過真的花給你的 但最後都是給你放埋一邊... 我覺得買唔買唔係一個問題... 而係收的人會唔會珍惜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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